| 4月1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规划局了解到,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满足呼和浩特市人民日益增长的基本住房需求,加快解决本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该局3月28日公布了呼和浩特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继续实行适当控制商品房的开发规模,尤其是高档商品房的规模,适当扩大保障用房的建设规模。
本计划范围为呼和浩特市区,包括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期限为2009年1~12月。2009年呼和浩特市住房建设计划建筑规模约为361.52万平方米,总投资约为68.9亿元,其中廉租房计划约4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计划178.52万平方米,商品房计划179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房74万平方米,计划建设廉租房约800套,可以保障约800户低收入家庭。本计划要求在呼和浩特市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普通商品房)面积占到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96%。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控制为中小套型,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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