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购买的两套公寓迟迟没有拿到房产证,演员沈丹萍夫妇将北京圆明园花园别墅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对方立即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索赔违约金1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资料图片:沈丹萍及家人(右一为沈丹萍)
沈丹萍夫妇起诉称,1994年6月28日,他们与开发商北京圆明园花园别墅有限公司签订了两份《北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购买了北京圆明园花园公寓楼的两套公寓,价款共24.6万美元。两份合同约定,开发商须于1995年2月28日前交房。双方同意房屋交付后三十日内共同到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房产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但沈丹萍购房后,开发商延迟交房两年多,而且房屋交付后,开发商至今也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手续。沈丹萍夫妇还认为,两套房屋还存在诸多质量问题。
昨天(1月25日)下午,记者试图联系开发商北京圆明园花园别墅有限公司,但该公司对外登记的惟一一部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记者登录圆明园花园业主论坛发现,已有业主转贴了沈丹萍起诉开发商一事的报道,不少业主反映自己同样没有拿到房产证,还有一些业主反映小区水管爆裂、取暖设施老旧、小区规划与现实严重不符等问题。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王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