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简介 最新公告 法律法规 产权知识 办证指南 政务公开 投诉反馈 科室职能 中介机构 规章制度 购房手册 信用档案 房产超市
“打击土地囤积 防止炒房” 南京土地开发限时3年
时间:2008-5-5 9:15:53 来源:产权市场管理处

新华网8月27日电(于志勇 李涛)从南京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今后南京将合理控制出让地块的规模,原则上在100亩至200亩之间,开发周期限定在3年左右。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说,控制出让地块规模是南京土地出让的一个趋势,能分开的一定要分开,以保证开发商在合理开发周期内开发完毕。同时,坚持以净地方式出让土地,让开发商拿到土地后即可盖房子,加速形成有效供应。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土地的开发时限,超过开发时限仍未开发完毕的,将收取土地违约金。

在南京,由于早期个别出让地块规模过大,开发商分成数期开发,人为拉长开发周期,导致土地在开发商手中囤积。比如江北的浦口区、六合区前几年出让的大地块,至今仍在开发之中,个别地块的实际开发量不足20%。而从2005年至今,这一地区的房价从每平方米2000元左右涨至4000元以上,开发商从中获利惊人。

使用 1024×768分辨率 IE5.5以上游览器
Copyright © 2007 呼和浩特市房产局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