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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应有高有低 建立高效的福利住房体系
时间:2008-5-5 9:14:24 来源:产权市场管理处

增加中低价房供应,鼓励中等收入者集资建房或非赢利性合伙建房。在本次政协会上,政协委员、江苏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宋林飞提交提案,建议在我国发展大众房地产市场。有业内人士认为,未来我国应建立一个低成本、高效率的社会福利住房体系。

  增加中低价房供应

  宋林飞说,房价太高、上涨太快,多数老百姓买不起房,已成为一种“大城市病”。目前,我国许多城市的房价收入比达到10:1以上,高于发达国家2-3倍。

  宋林飞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创造“大众房地产市场”,实行“多数人优先”政策,决不能奉行“富人优先论”,如果普通老百姓越来越买不起房子,就会引发社会问题,造成社会危害。他建议严格限制高档别墅类房地产,增加中低价房的供应,遏制房价快速上涨。

  在政协会议小组讨论上,委员谭庆琏说,现在房价涨得过快,房价和老百姓的收入不成正比。他建议,政府应对中低档商品房的价格进行调控,使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使中等收入者有能力购买。而对于中等收入者,宋林飞建议鼓励个人集资建房或非赢利性的合伙建房。

  限制开发商的暴利

  宋林飞建议,政府应加快建立土地督察制度,严格监督纠正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违法占地行为;建立农村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制度,增强政府的土地管理能力;增强城市规划的透明度,适度控制城市发展规模;合理分配土地收入,保护失地农民的基本权益;实行严格的成本核算制度,限制房地产开发的暴利。

  建立高效的福利住房体系

  对于宋林飞针对房价的提案,常年从事房地产顾问业务的业内专家陈良生认为,未来我国应形成阶梯状的房价体系,高档住宅和平民化住宅都要盖,政府应起到间接调控作用,比如对高档住宅征收高额税金、让开发商承担风险等。

  对于现行的经济适用房制度,陈良生认为不合理,他认为应将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中低价商品房,二手房的买卖与租赁结合起来,并配合相关的金融贷款制度形成一个完整的、低成本、高效率的社会福利住房体系,让各个收入阶层的人都有房住。

观点1

  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制度

  易宪容中国社科院金融发展研究室主任

  对于该建立什么样的住房保障制度,中国社科院金融发展研究室主任易宪容认为,在市场经济下,该制度应该是多层次的体系。

  易宪容说,住房作为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条件以及最昂贵消费品,无论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还是计划体制及发展中国家,都会建立住房保障制度来保证人人有房住。一般而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会采取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来帮助那些完全依靠市场解决住房有困难的群体,如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公屋制度、廉租房制度等,在这一层次上,住房保障制度完全是政府的事情,住房困难者需要由政府来解决住房。

  但从更深的层次而言,住房保障制度应该是一个多层次的体系,是一个公平有效的体系。它既有政府向那些完全没有能力购买住房者提供居住条件的责任,也有政府出台相应的土地政策、税收政策、银行信贷政策来帮助经济困难者购买住房的制度。特别是在我国土地产权国有的情况下,政府既有义务也有能力在政策方面来保证民众的住房条件。

  观点2

  政府要解决好公平问题

  邢亚平首都经贸大学城市经济系副教授

  首都经贸大学城市经济系副教授邢亚平认为,从制度的框架上,还是应该保障不同层次的人都有房子住,所以在住房供应体系上有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不同产品。这三个制度层面其实保障了不同经济层次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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