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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项目要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房地产成本增加
时间:2008-5-5 9:14:23 来源:产权市场管理处

从建设部获悉,各地在城市的旧区改建或新区开发建设中,必须配套建设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对未配套规划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开发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建设。

  据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地级以上城市要建立青少年活动中心,人口规模在3万至5万人以上的居住区应按照每千人用地200至600平方米、每千人建筑100至2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文化活动中

心;人口规模在7千至1万5千人的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用地40至60平方米、每千人建筑20至3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文化活动站;重点镇和县城关镇也要设置文化活动站或青少年之家。

  此外,各地要加大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力度,把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作为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成后,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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